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九、三公经费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总计164.91万元,支出总计164.91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9.31万元,增加5.98 %。支出增加9.21万元,增加5.58 %。 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正常调薪等。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64.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4.91 万元,占100 %;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64.9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12.38 万元,占68.15 %;项目支出 52.52 万元,占31.85 %。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入164.91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9.31 万元,增加5.65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三险的正常调整增加。
财政拨款支出164.91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9.21万元,增加5.58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三险的正常调整增加。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4.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15年度相比增加9.2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8.72 万元,占 65.9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3.67万元,占2.23%。其他财政事务支出52.52万元,占31.8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与2016年预算相比,完成年预算的 90.79 %,小于预算的具体原因:业务费用支出较上一年度有所减少。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112.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08.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2.81万元、津贴补贴2.2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05万元、绩效工资27.26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02万元、住房公积金10.80万元、提租补贴0.14万元、采暖补贴4.12万元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9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90万元。其中:办公费0.16万元、取暖费1.05万元、维护费0.02万元、工会经费0.8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7万元。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1.85万元,与2016年预算一致,与2015年度相比无增减,具体原因:单位一辆公车保有量标准拨款。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总支出1.7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本年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7万元;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年无此项支出。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7万元。相比2015年度增加1.77万元。具体原因:本单位调拨公务用车一辆。
3、公务接待费本年无此项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8 万元,其中政府货物支出 2.88万元,各项支出与预算相比减少0.02 万元,减少0.01 %,主要原因是: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压缩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 ,共有车辆 1 辆,价值 7.53 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 辆,价值7.53 万元。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全面落实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及预算指标,积极发挥中心职能管理作用。坚持勤俭办公,合理分配使用资金,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部门(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