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公开表
第三部分 市委办公厅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市委办公厅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总计1188万元,支出总计1360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了184万元,增18.30%,支出增加了356万元,增35.45%。主要原因是:召开了阳泉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全委会、购置办公设备等。
二、市委办公厅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1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8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市委办公厅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3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1万元,占68.45%;项目支出429万元,占31.55%;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市委办公厅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了184万元,增18.30%,支出增加了356万元,增35.45%。主要原因是:召开了阳泉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全委会、购置办公设备等。
五、市委办公厅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度相比,主要原因是:上调工资、增加交通补贴。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基本支出931万元,占68.46%,其中:1、人员经费801万元,占58.90%,上调工资、增加交通补贴。2、日常公用经费130万元,占9.56%,增加个人交通补。项目支出:行政事业类429万元,占31.54%,召开了阳泉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全委会、购置办公设备等。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与2016年预算相比,完成年预算的114.48%,大于预算的具体原因:行政运行支出为608万元,上调工资、增加交通补贴;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为229万元,召开了阳泉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全委会、购置办公设备等;事业运行支出为304万元,上调工资、增加交通补贴;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物支出为200万元,信息化中心增加机房设备;行政单位医疗为12万元;事业单位医疗为7万元。
六、市委办公厅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人员经费为801万元、公用经费为130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为56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62万元、津贴补贴80万元、奖金22万元、其他社会和保障缴费22万元、绩效工资3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为130万元,其中:办公费17万元、邮电费16万元、差旅费6万元、会议费6万元、培训费1万元、工会经费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为239万元,其中:退休费121万元、生活补助2万元、奖励金36万元、住房公积金57万元、采暖补贴23万元。
七、市委办公厅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与2016年预算相比增加了3.9万元,具体原因:通过政府采购追加汽车修理费。与2015年度相比减少了20万元,具体原因:车辆减少运行。
(二)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为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为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无此项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市委办公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0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了13.5万元,增11.6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交通补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市委办公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8万元,其中政府货物支出168万元,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各项支出与预算相比增减0万元,增减0%,主要原因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 ,共有车辆5辆,价值65万元。
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价值65万元;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价值0万元;特种用车0辆,价值0万元;其他用车0辆,价值0万元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正在积极探索中。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部门(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