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公开表
第三部分 市委台办部门(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委台办部门(单位)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总计96.9万元,支出总计96.9万元,与2015
年度相比,增加12.5万元,增减12.9 %,主要原因是:个
人工资增加及工作人员增加。
二、关于市委台办部门(单位)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9万
元,占100 %;
三、关于市委台办部门(单位)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4万元,
占91.23%;项目支出8.5万元,占8.8 %。
四、关于市委台办部门(单位)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与2015年相比,增12.5万元,增加12.9 %。主要原因是:个人工资增加及工作人员人数增加。
五、关于市委台办部门(单位)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15年度财政拨款占比一样。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2万元,占98.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万元,占1.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与2016年调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年预算的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年预算的1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年预算的100%。
六、关于市委台办部门(单位)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9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9.9万元,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2.6万
元(其中基本工资24.5万元;津贴补贴31.4万元;奖金4.7
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万元),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
助支出17.3万元(其中退休费9万元;住房公积金5.3万
元采暖补贴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7万元,用于商品与
服务支出17万元(其中办公费5.3万元;邮电费0.1万
元;差旅费3.1万元;公务接待0.3万元;劳务费0.1万元;
工会经费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1.4万元;其他交通
费用5.8万元)。
七、关于市委台办部门(单位)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与2016年预算相比增加
1.4万元,具体原因:2016年调剂公务车1辆。与2015
度相比增加1.7万元,具体原因:2015年没有三公经费支
出,没有公务用车,2016年调剂了公务车一辆“三公”经
费支出增加。
(二)2016年我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7万
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1.4万元,公务接待费0.3
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市委台办部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7
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3.6万元,增减 0.04 %,主要原
因是:单位新增一名工作人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市委台办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2万元,其中政府货物支出0.2万,支出与预算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 ,共有车辆1辆,价值 21.77万元,为一般公务用。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保障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工资及各项津补贴支出,召开全市对台工作会及主任办公会,组织全市台办系统干部参加培训,传统节日慰问台胞、台属、台企,接待来访台胞、台商,订阅《两岸关系》、编印《涉台实用手册》等涉台专业杂志等。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部门(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