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公开表
第三部分 阳泉市接待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接待办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总计820.38万元,支出总计820.38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增加16.28万元,增加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接待经费增加。
二、关于市接待办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20.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0.38万元,占100 %。
三、关于市接待办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20.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73万元,占6%;项目支出777.65万元,占94%。
四、关于市接待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20.38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增加16.28万元,增加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接待经费增加。
五、关于市接待办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20.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2015年度相比,增加16.28万元,增加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接待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
其他共产党务支出45.70万元,占0.05%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55万元,
事业运行42.43万元,占0.05%;
事业单位医疗1.5万元,占0.01%。
其他支出774.2,,占0.89%。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20.38万元,大于预算的具体原因:接待费用属于项目拨款,按照规定实报实销。
六、关于市接待办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接待办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为42.73万元,人员经费为35.2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9.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4万元),公用经费为7.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5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11.59万元、津贴补贴9.57万元、奖金2.8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32万元);对和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含:医疗费0.5万元、住房公积金3.11万元、采暖补贴1.3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包含:办公费0.81万元、差旅费0.7万元、会议费0.24万元、工会经费0.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27万元。
七、关于市接待办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为780.04万元与2016年预算减少了27.91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减少6.58万元,具体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落实。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780.04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4万元
公务接待费:774.2万元。本单位本年无因公出国经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2万元,与2015年相比,减少2.61万元,减少34.7%,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的减少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本年无采购项目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单位现有车辆2辆,为一般公务用车,其中一辆丰田越野车2015年9月购入,排气量为4升,原值为62.5万元。另一辆大众帕萨特2014年8月购入,排气量为1.8升,原值为19.95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本年无绩效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部门(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