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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体育365关于印发《阳泉市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国库科 | 发布日期: 2017-12-21 10:54:27

亚洲体育365关于印发《阳泉市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各县(区)财政局: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财库〔2016〕79号)要求,我市将从2016年度开始开展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工作,为切实保障我市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阳泉市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阳泉市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

 

阳泉市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全面、准确反映各级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是满足现代财政制度、促进财政长期可持续发展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我市将按照省财政要求从2016年度开始开展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工作。为确保试点期间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依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财库〔2016〕7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试点工作目标

按照“总体部署、分级负责”的原则,在现行会计制度下,根据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试行)、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试行)及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试行)等制度规定和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和政府财务报告体系的建立健全,全面、清晰反映政府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政府公共受托责任履行情况,为开展政府信用评级、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改进政府绩效监督考核、防范财政风险等提供支持,促进政府财务管理水平提高和财政经济可持续发展。同时,为下一步全面开展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提供思路、积累经验、奠定基础。

二、试点工作范围

全市各县(区)财政部门,各预算部门、预算单位

三、试点工作内容

政府财务报告试点工作包括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编制

(一) 编制政府部门财务报告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试行)〉的通知》(财库〔2015〕212号)(以下简称《办法》)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库〔2015〕223号)(以下简称《部门财务报告操作指南》)规定,组织本级预算部门编制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各部门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统一要求,向所属预算单位布置编制单位财务报告,并合并编制本部门财务报告。

1.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当期盈余与预算结余差异表、净资产差异表、报表附注和财务分析

2.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主体为纳入部门决算管理范围的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3.各单位财务报表以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数据为基础编制,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的,应当以账簿记录为依据并按照相关报告标准和重要性原则进行调整。

(二)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办法》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库〔2015〕224号)(以下简称《综合财务报告操作指南》)规定,在组织编制本级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的基础上,以部门财务报表、财政总预算会计报表、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会计报表、土地储备资金财务报表等为基础编制本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1.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当期盈余与预算结余差异表、报表附注、政府财政经济分析和政府财政财务管理情况。

2.会计账簿数据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的,应当以账簿记录为依据并按照相关报告标准和重要性原则进行调整。

四、试点工作实施步骤(以下时间节点为2017年度)

(一)安排部署阶段(4月15日前)

1.参照《山西省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实施方案》制定本级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明确试点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等。

2.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省厅的培训,按照政府财务报告管理信息系统有关环境要求,协调信息中心做好网络和软硬件环境的搭建及安装部署,做好系统调试和试用,确保编报工作流畅、高效。

3.做好本级预算部门和单位的试点编制安排部署工作,并对所属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培训内容包括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政府财务报告相关制度及政府财务报告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等。

4.清查核实资产负债。财政部门清查核实代表政府持有的各类股权投资,对清查出未入账的政府股权投资等资产,要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规定,尽快登记入账;按照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有关规定,做好债务管理工作,对于已明确本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对于本级政府或有债务,按政策规定的或有负债范围详细做好备查登记,以便在政府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代表政府管理的储备资产、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进行清查核实,对清查出未入账的资产事项,按规定及时明确资产权属单位,开展价值评估,并按照财政部统一规定及时登记入账。确保各编报主体账实相符,提高财务报告编制质量。

5.内部抵消事项对账。为准确抵消政府内部事项,各部门、各单位对发生的本部门内部单位之间的往来、收支等经济事项,与本部门以外的同级政府单位之间的往来、收支等经济事项,进行对账,确保双方会计记录准确无误;对于2016年度前已发生的内部往来及收支事项,会计信息记录不详细或双方记录不一致、金额不相符等问题,各单位要进行必要的追溯,按规定及时补记相关信息或更正相关会计记录。财政总预算会计按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抵销调整事项,进行相关事项账簿记录的核查与对账,对于会计记录不详细或双方记录不一致的抵销调整事项,及时进行补记或更正相关会计记录。

(二)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审报阶段(5月20日前)

1.各单位以经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数据为基础,并按照《部门财务报告操作指南》规定,将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的事项按照相关报告标准编制调整分录后,编制本单位账务报告并报送上级单位;上级单位除编制本单位财务报告外,还要按照《部门财务报告操作指南》规定对所属单位财务报告进行合并,合并时,对部门内部应抵销事项确认后编制抵销分录,在此基础上分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撰写财务分析,形成合并财务报告。主管部门编制的合并财务报告,即部门财务报告。

2.按照《办法》中政府财务报告数据质量审核有关规定,各部门、各单位对本部门、本单位财务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初审并负责,并及时上报同级财政部门。

3.财政各业务科室应于5月20日前将本科室相关预算单位提供和撰写的报表及资料收回整理,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报回国库科。

(三)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审报阶段(7月10日前)

1.财政部门对审核无误的本级各部门财务报表进行汇总形成本级部门财务报表,并与本级财政总预算会计报表、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会计报表、土地储备资金财务报表等进行合并,合并时,按照《综合财务报告操作指南》规定,对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的会计账簿相关数据按照相关报告标准编制调整分录,对各合并主体之间应抵销事项确认后编制抵销分录,在此基础上分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撰写本级政府财政经济分析和政府财政财务管理情况,形成本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2.按照《办法》中政府财务报告数据质量审核有关规定,各级财政部门对本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初审并负责,并及时上报上级财政部门。

3.督促各县区完成本级财务报告收集汇总工作,各县区财政部门应于6月30日前将本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纸质和电子版)、本地区试点工作总结(纸质和电子版)报送市财政局国库科。

4.市级财政部门对本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草稿进行修改完善,并经局领导审定后,在7月10日前将本地区试点工作总结(纸质和电子版)、市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纸质和电子版)以及所属县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电子数据报送省财政厅国库处。

五、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成立领导组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根据省财政厅要求,成立阳泉市市本级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领导组,领导组由市财政部门负责人及国库科、预算科、行政政法科、城建科、文教科、农业科、社保科、经建科、企业科、外金科、资产办、绩效科、会管科、监督科、农发办、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财政信息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库科,成员由国库科、预算科、行政政法科、城建科、文教科、农业科、社保科、经建科、企业科、外金科、资产办、绩效科、会管科、监督科、农发办、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财政信息中心等相关部门承办人组成。

(二)职责分工

领导组: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统一规定和要求,组织开展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试点工作;负责研究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和措施;建立领导组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实时召开联席会议,统筹协调解决政府财务报告编制中的重大问题;对下级财政部门全面推进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工作情况实施监督、考核;研究推进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领导组办公室:具体承担日常事务工作。

成员单位:

1. 国库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工作。布置、培训本地区政府财务报告的编报及软件使用;组织和指导本地区政府财务报告的收集、审核、合并汇总和报送工作。收集、审核、汇总本级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本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审核下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按规定将本级及所属各地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及试点总结报送上级财政部门。

2.预算科负责提供政府债券有关明细信息;提供本级政府债务情况,提供会计报表附注所需或有负债的事由和金额等详细信息;撰写政府债务管理方面的政策要求、主要措施和取得的成效;负责撰写有关预算管理方面(包括预算编制管理、预算执行管理)的政策要求、主要措施和取得的成效。结合本地区经济形势、重点产业发展趋势、财政体制、财税政策、社会保障政策等,分析撰写政府未来中长期收入支出变化趋势、预测财政收支缺口以及相关负债占GDP比重等影响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分析内容。

3.各部门预算管理科室负责及时向国库科提供有关政府资金投资形成的股权投资等有效资料,便于总预算会计进行账务处理和在总预算会计报表中反映;负责财政与部门、各单位之间抵销事项的核对与确认;负责指导、督促各部门、各单位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的编制与复审,并及时报回国库科

4.企业科负责提供财政总预算会计报表中未反映的政府股权投资所涉及的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

5.外金科负责提供财政总预算会计报表中未反映的政府股权投资所涉及的金融类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

6.资产办负责组织本级各部门、各单位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撰写政府资产管理方面的政策要求、主要措施、取得的成效。

7.绩效科负责撰写政府绩效管理方面的政策要求、主要措施、取得的成效。

8.会管科负责组织宣传、培训、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各部门、各单位会计制度的具体应用,并监督和检查各部门、各单位执行情况。为编制政府财务报告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核算信息奠定基础。

9.监督科负责撰写财政监督管理方面的政策要求、主要措施和取得的成效;提供2016年财政监督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及其它相关材料。

10.农发办负责提供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会计报表及相关明细资料,有助于财务报告编制的其他有关资料。

11.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负责提供有助于政府财务报告编制的有关资料。

12.财政信息中心负责提供信息支持,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有关部署要求,做好政府财务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软硬件环境的搭建、网络布设及软件安装等信息化建设工作。

六、试点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主体。全市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工作在市财政局的统一领导下分级推进。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和各级预算部门是编制试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充分认识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改革的重大意义及试点工作的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省统一部署上,自觉克服各种不利因素影响,在此基础上,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本方案“五、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成立本级政府财务报告试点工作领导组。各级预算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成立本部门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试点领导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分工,扎实推动试点各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如期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注重培训指导,强化队伍保障。市县财政部门要积极参加省财政厅组织的业务培训,并做好本级部门和单位的培训,各部门要在系统内部进行培训,使所有相关人员在试点工作开展前熟悉和掌握政府财务报告编制方法和要求。在此基础上,各级财政部门从本级预算部门和基层预算单位集中一批骨干力量,成立若干业务指导组,对基层预算单位采取一对一,点对点的指导,以保证编制质量。在编制队伍方面,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预算单位都要抽调有关方面业务骨干,组成相对固定的精干工作班子,保证编制人员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为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三)开展监督考核,提高工作成效。各级财政部门和各级预算部门,要将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层层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采取提高考核权重、分值等措施,加强上级财政对下级财政、上级部门对所属单位目标任务考核。各编制主体要重视政府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以防范发生重大财务信息错漏等风险。同时,建立和实施适当的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作出评价,以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规范性。

七、有关工作要求

(一)协调配合推进。各编制主体之间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财政部门要健全完善上下级财政部门、同级预算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努力取得基层预算单位的理解和支持,形成共同推进改革的合力。各部门、各单位要健全完善本部门内部财务部门与相关资产管理部门、上下级预算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市县财政和各单位要及时反馈编制工作进展情况,向省级财政部门反馈遇到的重难点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经验。

(二)夯实会计核算基础。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要求数据真实可靠,各编制主体必须下大力气抓好基础工作,保障政府财务报告质量。切实抓紧抓好资产负债清查核实工作,并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确保政府家底反映真实、完整;规范执行现行会计准则制度,以政府财务报告编制需求为导向,充分利用信息系统功能,进一步优化单位会计核算,清晰记录政府内部之间的往来、收支等经济事项,并定期对账,为准确抵销政府内部事项提供基础信息;按规定编制调整分录,准确记录调整过程,经得起核查。

(三)加强研究与分析。认真总结和研究编制过程中协作机制、制度运用、数据质量、系统操作等方面问题,并实事求是提出对策建议;除采用操作指南中规定的分析方法和分析指标外,紧密围绕自身职能和经济特点,研究更多实用价值的分析指标,进一步完善政府财务报告的分析指标体系;提升信息系统应用水平,加强对现有报告数据分析利用,为编制人员挖掘、利用和分析报告数据提供服务平台。

(四)做好向人大报送和社会公开的准备。按预算法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按年度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同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要接受审计并向社会公开。各级财政部门要在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起步阶段,就做好向人大报送和向社会公开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以结果和问题为导向,积极稳妥推进相关工作,避免因准备不足陷入被动。

(五)严格管理数据资料。政府财务报告数据资料包括以各种介质存放的政府财务报告及相关工作底稿等。各编制主体要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对政府财务报告数据资料进行归类整理、建档建库,并从计算机中传出备份保存。数据资料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严格实行密级管理。

(六)按时报送资料。为保证市本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地完成,各成员科室应在本方案要求时间内报送资料。

 

                                亚洲体育365

                                 201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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